夫妻約定財產制度是指法律允許夫妻以契約的形式約定婚前財產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所有關系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對稱。那么下面就來給大家講解一下夫妻財產約定制度的種類有哪些?
1、一般共同財產制
一般共同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婚前、婚后的全部財產均歸夫妻共同共有,但特有財產除外的夫妻財產制度。也就是說,不論是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也不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一律歸夫妻共同共有,由夫妻雙方平等地享有財產的所有權,但法律另有特別規定的財產除外。
2、限定共同財產制
限定共同財產制是指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一定范圍內的財產歸夫妻雙方共有,共有范圍外的財產均歸夫妻各自所有的財產制度。這種財產制度與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區別在于共有財產的范圍不同。
3、分別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婚前財產及婚后所得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并各自行使使用、管理、收益和處分權的夫妻財產制度。這種制度的確立,旨在保護夫妻雙方的獨立人格,是“夫妻別體主義”的產物。這種制度不排斥夫妻雙方以契約形式將其個人財產的部分或者全部的管理權交給另一方,也不排斥雙方擁有一部分共同財產。
以上就是夫妻財產約定制度的種類了,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夫妻財產的相關問題可以繼續關注我們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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