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要復雜得多,在離婚提起訴訟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很多人都不是特別了解,那么下面就由北京離婚律師來給大家講解一下北京離婚訴訟的程序有哪些?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以上就是北京離婚訴訟的程序了,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北京離婚的相關問題可以繼續關注我們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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